近年来,市供销社按照强化合作、农民参与、为农服务的要求,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,从三个方面着手致力于夯实基层基础。
一是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。通过劳动合作、资本合作、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,采取合作制、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,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。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,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制度,强化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。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,鼓励村“两委”负责人、农民合作社负责人、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。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,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,切实做到农民出资、农民参与、农民受益。
二是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。深入实施“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”。对老基层社,采取政策支持、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,提升服务能力。对破旧、低效、零散的经营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,对废弃、偏远的经营服务网点进行资产置换,对闲置的场地和资产通过招商引资、合作开发等方式予以盘活。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、龙头企业等合作,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。对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,积极发展生产合作、供销合作、消费合作、信用合作,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。
三是加大新办基层社力度。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基层社建设应打破传统思维定式,多种模式加以推进。采取与农民合作社共建、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(庄稼医院、经营服务网点)升级改建等方式,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按照合作制原则新建基层社;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合作经济领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,依托社有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,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,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,逐步承担基层社的为农服务职责。到2020年,80%以上的乡镇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。